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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某区民政局上演了一出“乌龙”事件——一对新人兴高采烈地去领结婚证,结果拿到手的却是两本离婚证!当事人发布的视频显示,离婚证上赫然写着“离婚证字号”,但奇怪的是,登记日期是当天的结婚日期,而照片却是两人的结婚合照。婚姻是人生大事,登记环节容不得半点马虎。此案给所有民政局提了个醒——“红色”不代表可以“随便”,严谨才是对新人最好的祝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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